法定依据 《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》 办理程序 1、医师注册申请 2、受理 3、审核 4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申报材料 1、申请书;2、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;3、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;4、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;5、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;
注:上述2、3项的内容必须经过公正。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0 个工作日(节假日除外)内办理。 收费标准 无收费